来源: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6-10
2019年,汉中生态环境系统坚持“绿色循环 生态宜居”战略定位和“三生融合”发展道路,聚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持续为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三市”注入绿色动能。
全年中心城区优良天数303天,超省考任务13天;水环境质量稳居全省前列,汉中首部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汉中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土壤环境总体清洁;声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推动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持续巩固秦岭生态屏障;排污许可制改革稳步推进;中省环保督察整改位列全省第一,应急处置科学有效;环境执法、核与辐射监管居全省第一方阵;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通过技术评估,南郑区、城固县、宁强县、留坝县、佛坪县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考核验收,汉台区、勉县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技术评估。环境新闻宣传工作居全省前列;生态文明理念持续深入,各级干群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氛围更加浓厚。
一、环境质量状况
空气质量
全市优良天数331天,其中佛坪县360天、留坝县359天、镇巴县348天、略阳县339天、宁强县339天、勉县329天、洋县324天、西乡县321天、南郑区310天、城固县307天、汉台区298天。市中心城区综合指数4.45。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71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年均浓度分别为13微克/立方米、26微克/立方米、2.0毫克/立方米、121微克/立方米,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浓度限值。全市自然降尘量平均为4.35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2.30%。全年未检出酸雨。
水环境质量
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优良水体(Ⅰ~Ⅲ类)占比100%。其中汉江干流9个断面及支流29个断面、嘉陵江干流4个断面及支流10个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标准,八渡河、乐素河和西汉水入嘉陵江口3个断面水质提升为Ⅰ类。中心城区及各县区1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声环境质量
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南郑区、城固县和勉县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和略阳县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市中心城区和南郑区、勉县为“较好”。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蓝天保卫战且战且胜
开展新一轮“清炉”“春雷”行动,实行“周考核、周排名、周公开”,整改问题500余个。清理燃煤炉灶800余个,新完成30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削减散煤1.651万吨;超额完成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实行施工扬尘视频实时监控和渣土车GPS精准管控,常态化实施“白天扫街、晚上洗街”。完成210家餐饮单位油烟治理、52个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6个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251个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建成投运。《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并报请省人大审议。
(二)碧水保卫战稳中提质
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和“水十条”,全面开展县区水质排名,实施水污染补偿,汉中生态环境领域首部地方性立法《汉中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各类专项行动,开展汉江、嘉陵江干流排口调查监测评估、巡查暗访。37个沿汉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273座加油站地下油罐完成防渗改造,5个秦岭范围内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达到年度目标。整治完成县级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102个环境问题。
(三)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
完成524家重点企业用地详查信息采集和34个国家土壤质量监测点位样品采集。建立41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完成全市24家涉汞企业的汞流向调查。新增5家企业纳入《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完成西乡沙河镇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汉中锌业重金属治理及周边土壤修复示范项目。洋县作为首批10个试点县之一,顺利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成效省级综合评估。全市土壤环境总体良好。
(四)青山保卫战持续深入
扎实落实《汉中市秦岭巴山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深入推进秦岭违建别墅专项整治,联合开展“绿盾”、“青山”专项行动,构建完善生态保护工作机制和法规制度,完成160个“五乱”问题整改,推动建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示范点9个,完成造林22.65万亩、退耕还林4.6万亩、湿地保护与恢复10.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280平方公里。超额完成908个村污水治理、424个村污水管控。
(五)污染管控水平不断提升
组织8家重点企业完成碳排放核算报告,69个省、市级重点减排项目全部建成投运。辖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6.37%、6.37%、8%和8%,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3.99%。完成24个重点行业清理整顿及2019年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完成五类污染源6000多个普查对象排污核算任务,规范建档、立卡并通过省级初验。
(六)协同发展机制完善健全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对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率先出台《关于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7大领域提出22项具体措施,加快涉环保问题审批。强化环境监管,全年审批项目环评文件30个,总投资约37.7亿元,环保投资约1.5亿元。积极谋划包装环保项目38个,总投资59.7亿元,争取各级专项资金31732.24万元。
(七)生态环境秩序规范有序
强力推进中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14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我市40个问题,均按时间节点完成。圆满完成省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巡视配合保障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我市成为全省唯一“未下沉”督察市、唯一“无个性问题”市。围绕“四大保卫战”开展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944人次,检查企业3901家次,立案处罚256起,罚款1467.2万元。按日连续计罚8起,查封扣押78起,限产停产25起。荣获2019年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全市医疗废物安全无害化处置率100%。
(八)风险应对能力强化提高
编印《两江干流及一级支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甘肃陇南市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动协议》,健全嘉陵江上中游生态保护联控机制。监测大比武获全省团体一等奖。妥善处置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3起,为处置突发事件积累了汉中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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