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3-16
2020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新部署新指示新要求为统揽,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实施环境保护十件大事,加快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市的环境质量,使大秦故都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以生态环境优异成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大事一:实现镇办空气质量考核全覆盖;
大事二:完成51家重点企业治污设施升级改造;
大事三:新建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卡口4个;
大事四:推进“万人千吨”水源地保护区排查整治;
大事五: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登记并分类开展整治;
大事六:支持泾阳、旬邑、淳化3县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建设;
大事七:支持礼泉、泾阳、永寿、长武4县加快实施水污染治理项目;
大事八:完成第二批(试点)涉气排污单位环保设施用电监控项目建设;
大事九:完成5家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控制任务;
大事十: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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