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广东首批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确定!中山这个社区入选

太阳能发电的小区、零排放的办公室、能源循环利用的小区…….这些有望不再是电影、小说中的镜头与情节。今日上午,南都记者从中山市发改局获悉,根据省政府同意印发的《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经组织申报和遴选,广东省发改委确定汕头南澳岛近零碳排放城镇试点项目、珠海万山镇近零碳排放城镇试点项目、中山小榄北区近零碳排放社区试点项目、广州市状元谷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项目等 4 个项目为我省首批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 

所谓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是指基于现有低碳试点工作基础、涵盖多领域低碳技术成果,在工业、建筑、交通、能源、农业、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综合利用各种低碳技术、方法和手段,以及增加森林碳汇、购买自愿减排量等碳中和机制减少碳排放,在指定评价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逐步趋近于零并最终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综合性示范工程。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是对现阶段低碳试点工作的整合提升,有利于低碳技术研究成果的集成推广,能够为实现更高层次“零碳”发展目标探索路径、创新示范和积累经验。 
   
既然要建接近零碳排放的区域,那该怎么建呢?对此,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解读称,首先,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将结合国家低碳城市试点、现有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特色小镇、智慧城市、绿色建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工作和要求进行统筹部署,强调各项工作的衔接性,着力将试点打造成绿色低碳发展的集成性、综合性平台;同时,强调突出特色: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将充分考虑中山市气候特征和能源禀赋、以及各镇区各领域的发展水平、发展模式和发展特性等要素,因地制宜、科学地编制试点的示范建设方案和制定建设目标,探索突出当地特色的近零碳排放发展模式。 
 
“此外,我们也注重创新”,该负责人表示,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建设将注重加强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积极探索构建政府—市场—公众三类主体的协同参与机制,积累经验,为国内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根据省发改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启动首批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中山小榄北区近零碳排放社区试点项目须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近零碳排放发展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探索积累经验。 

南都讯  记者肖伟  

陕西环境权交易所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西段125号半导体产业园203办公楼七层
电话:029-83596059 029-68295279(工作日9:00~17:00)
邮编:710077
网址:http://www.sxerex.com
查看地图
咨询电话 029-83596059
手机访问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陕西环境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Copyright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西安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