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鄠邑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1-31
2017年,鄠邑区以改善辖区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提高全区人民生活环境为目标,加强铁腕治污、污染减排、环境执法,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是空气质量显著改善。严格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项举措,不断加大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力度。全年拆改燃煤锅炉392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00辆,散煤消减47.006吨,区减霾办督查组发现突出环境问题327件,下发督办764份。我区PM10平均浓度120.4ug/m3,较西安市平均浓度低9.6ug/m3,在全市排名第6位;PM2.5平均浓度72.2ug/m3,较西安市平均浓度低0.5ug/m3,在全市排名第10位。
二是流域治理成效显著。制定出台《2017年户县污水防治工作方案》,对市上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进行细化分解落实。重点加强新河流域污染治理项目,涝河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是是减排任务超额完成。狠抓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全区减排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分别消减:1681.69吨、153.75吨、6036.58吨、2883.44吨和607.88吨,削减量走在全市前列。
四是农村环境明显改善。争取了省上农村综合环境整治资金500万,中央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000万,用于石井镇、祖庵镇垃圾、污水等农村环境整治项目。2个省级生态镇(涝店镇、祖庵镇)、3个省级生态村(南庆叙、化东、同兴)、10个市级生态村申报资料已上报市局。
五是环境执法力度加大。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年共开展10余次大型环保执法行动,拆除违法企业40余户,查封扣押49户、移送公安机关6起、移送司法1起,全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4件,共处罚款243.5252万元。查办省委环保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件29件,受理并办结群众投诉837件。
六是网格监管强力推进。全区实行区、镇(办)、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监管,给20个三级网格招录120名专职网格人员,截止目前,专职网格员检查问题4846个,发现问题1843个,处理问题1330个,上报上级网格协调处理513个,实现了环境监管区域全覆盖。
七是环保宣教扎实推进。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全年累计发放发放环保宣传手册、环保宣传单等3000本,环保购物袋3000个;报送各类环保信息2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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