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推动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省厅依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近日由厅综合处、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及相关市生态环境部门组成监督帮扶工作组,对榆林、延安、汉中、宝鸡、杨凌开展了监督帮扶工作,之后将继续对其余地市开展监督帮扶。
工作组来到相关市(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仔细查阅主管部门会议记录和工作档案,了解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情况、生态环境统计年报和季报填报、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分级审核落实情况、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制定情况,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充分进行交流座谈。工作组对每个地市抽查一区两县,每个县(区)抽查3家企业开展现场帮扶指导,抽查对象主要为我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涵盖火电、钢铁、水泥、焦化、煤炭开采、原油加工、化工、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
工作组深入企业现场,调取企业生态环境统计报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财务报表、水、电、燃料消耗报表、污染物监测报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固废台账、危废五联单等记录,与企业上报环境统计数据逐一比对核实,对企业填报数据完整性、逻辑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对于发现的企业漏报、错报数据,及时反馈企业负责人。工作组还对企业废水、废气排放环节、在线监测系统及污水处理单元等进行了现场勘察。针对企业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座谈,并解答指导。
下一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将以本次监督帮扶为契机,全力配合省厅进一步加强企业填报源头指导,着力提升业务水平,确保我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真、准、全、快、新”,切实为企业开展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纾困解难。(来源:生态环境厅官网)
咨询电话
029-83596059
|
手机访问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