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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数量同比增长15.95%

我国已成为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覆盖最广、体系最完整的国家

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3)》及典型案例,全面总结上一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经验和成效。同时发布的还有《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3年)》。

两份报告同时发布,既是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与理论研究融合发展的生动展示,也有助于各界全面了解我国环境司法的最新成果。

审理了一批标志性典型性案件

加大对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司法保护力度,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服务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发布首份“双碳”司法意见等,服务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在谈及2023年人民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方面新的成绩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作出了如上表述。

记者了解到,2023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5.9万件,审结23.2万件,审理了一批标志性、典型性案件,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法治进程。

比如,在江苏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行为人迷信放生积德行善,购买2.5万斤鲶鱼投入长荡湖,对长荡湖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人民法院针对一些地方多发的违法放生乱象,进行“普法+科普”式庭审直播,100多万网民在线观看。庭前审后,还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以案释法,引导群众理性、规范放生,变违法放生为科学增殖放流,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在贵州法院审理的盗割“古楠木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被告人盗割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楠木20余株,导致7株楠木死亡、2600年树龄的“古楠木王”严重受损。人民法院在判决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判决被告人及附带民事被告以认购碳汇的方式对死亡的楠木承担替代性修复责任,对受伤的“古楠木王”承担修复救助费用,确保“古楠木王”得到科学有效救治。

又如,甘肃法院审理的一起涉“气候变化应对”民事公益诉讼案,社会组织以某电力公司违反可再生能源法规定、未全额保障性收购当地风电和光伏发电(称作“弃风弃光”)为由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法院引导各方积极落实新能源消纳责任。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电力公司承诺投资至少9.13亿元用于新能源配套电网建设,提升风、光等新能源发电输送能力。该案推动了风、光电能的消纳吸收,促进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环资审判专业化建设稳步前行

根据《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3)》,2023年,人民法院在坚守传统审判理念的同时,积极推进创新,致力于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23年底,全国法院已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2800多个,我国已成为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覆盖最广、体系最完整的国家。”杨临萍介绍,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统一归口取得明显进展,全国已有1200余家法院落实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归口,有500余家法院已完成“二合一”归口,为进一步做实融合增效积累丰富经验。

同时,人民法院在区域司法协作方面也展现出强大动力。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指导各地法院成立司法保护协作联盟,如福建等10省(自治区)法院共同成立的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以及沿黄9省(自治区)法院签署的《山西倡议》等,共同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此外,《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3年)》的发布也展示了我国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持续进步。报告显示,全国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数量同比增长15.95%,呈现出健康稳定的增长态势。各地法院也在积极创新,如陕西省新建90个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北京市构建“高院1+中院1+基层法院7”的立体化审判体系,以及黑龙江、湖南、湖北等省在重点生态区域设立巡回审判点等。

为了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人民法院还积极探索借助“外脑”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相关规定,鼓励和规范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同时,各地法院也在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如福建高院制定技术调查官制度,重庆高院出台环境资源审判技术调查官管理暂行办法等,以专业技术和知识辅助审判工作,确保环境资源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

数据变化反映环境司法最新趋势

《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3年)》显示,环境侵权案件数量继续呈现下降趋势,但地域分布不均的问题仍然存在。在众多环境侵权案件中,水污染与噪声污染案件占据多数,而损害赔偿请求则位居首位。这些案件往往围绕侵害事实、赔偿责任主体等焦点展开,凸显了公众对环境保护权益的日益重视。

值得注意的是,环境行政案件数量有所上升,主要涉及环境行政处罚、环境行政强制等争议。审理这些案件时,司法机关突出实体合法性审查的特征,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令人欣喜的是,环境刑事案发数量再创新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认为,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司法机关刑事司法政策供给的努力,也更加契合了生态环境法益保护的刑事司法特性。

同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在环境资源犯罪侦查、“两法”衔接以及公益诉讼等方面的工作也取得了显著进展。吕忠梅介绍:“环境资源犯罪侦查的专业化模式初步显现,‘两法’衔接机制已成为常态,形成了打击生态环境犯罪的合力。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垃圾管理、地质环境保护等领域,诉前检察建议动因多元,有助于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此外,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数量也在稳步上升,主要集中于水生动物资源、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这些案件以促进生态恢复为主,体现了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然而,环境侵权司法仍面临一些挑战。吕忠梅指出,在案件审理思路、法律适用规则和合规抗辩的认定机制等方面仍有待完善。她建议准确定位和协同适用相关法规,推动实现生态环境侵权案件的类型化审理;紧紧围绕最新规定,更新环境侵权司法的法律适用规则;在环境侵权司法中导入企业合规制度,合理认定企业合规抗辩的侵权法效力。

以案释法展示执法办案重点亮点

为更直观地展示2023年环境资源审判执法办案重点、亮点,做实以案释法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发布2023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介绍,这10件案例涉及环境污染防治、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以及环境治理与服务等多个领域,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如,某环境研究所诉某新能源公司等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宁夏法院综合考虑案涉风电项目对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企业采取的措施能否避免或者减小不利影响等因素,妥善平衡生态环境预防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等多元利益,以法治促推新能源产业发展。

又如,某机械公司诉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赔偿案中,浙江法院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的贡献,推动主管机关指导和支持企业老旧设备处理及转产升级,实现了产业迭代升级、企业绿色新生、营商环境优化“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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