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动填报意愿不高,市县能力保障等存在不足
日前,各地重点行业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申报工作即将收官。
到今年11月底,122个重点行业的所属企业均要完成3960种类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申报,完成40种类优评优控化学物质的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信息等申报,完成14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2023年版)的环境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申报等。
122个重点行业、3960种类、40种类、14种类……新污染物摸底工作可谓是急难险重。记者在地方调研采访时发现,由于新污染物种类繁多、专业性太强等原因,企业在化学物质信息填报时普遍感到困难。但这也是在新污染物治理上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当前,新污染物摸清家底过程中面临哪些现实情况?今后治理工作应该如何开展?为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和国家履行汞公约工作协调组专家委员会委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卜元卿。
按照任务线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并提出明确的任务线:即2022年发布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建立健全有关地方政策标准等;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2022年的工作任务已顺利完成。今年3月1日起,《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施行,进一步明确了目前新污染物治理“治什么、怎么治”,是全面落实《行动方案》的主要抓手。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印发省级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地区目标任务。
卜元卿表示,现阶段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重点是,摸清家底和评估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重要来源,摸清这些化学物质的来源和分布是新污染物治理的第一步,因此,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是今年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企业信息申报已经进入尾声,下一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对企业填报信息开展县—市—省—国家的四级核查工作。
新污染物监测是评估环境风险的基础工作。江苏、天津、河北等10省份作为试点地区,陆续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工作,重点关注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中的新污染物环境污染状况。
从试点地区新污染物监测进展来看,整体工作推动顺利,特别是在监测技术方案设计,环境样品全程质量管控,全氟、六溴环十二烷等重点新污染物指标的分析方法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展。
地方和企业需补足软硬件短板
新污染物来源广,涉及行业多、产业链长,治理难度大、技术复杂程度高。
从企业填报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情况来看,已经突显出来一些问题。首先,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申报的责任主体不明确,企业主动填报意愿不高。
记者在基层走访印染、纺织涂层等企业时了解到,纺织行业作为化学品使用大户,不少企业仅仅申报了二三种常见化学物质。这也从侧面说明了企业对于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申报存在一定的认识局限性和顾虑。
“部分企业对信息填报者的第一责任人定位不清晰,加之填报信息可能涉及其商业秘密,因此企业填报积极性不高。”卜元卿说道。
加上化学物质环境填报信息专业性很强,企业填报的确存在技术难度。填报系统由1项总表和15项基表组成,以详细环境信息调查表为例,要求填报“一般工业固废中该化学物质的含量”“该化学物质的生产、加工使用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年总产量”等信息。卜元卿说:“这些数据的准确上报,不仅需要检测数据的支撑,同时也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指导,而多数企业不具备这些能力,数据填报质量有待提高。”
此外,卜元卿表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落实主体是市县,从跟踪的江苏、安徽、新疆、西藏等地方执行情况来看,很多市县在科技支撑、资源配置、人才队伍、能力保障、专项经费等方面都存在不足。以新污染物监测为例,一般市县监测站不仅存在新污染物监测必需的高分辨色谱、质谱等仪器设备短缺的硬件问题,还存在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的软件问题。这些不足短板会制约《行动方案》的执行进度和执行效果。
完善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制度
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事实上,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药品、个人护理产品、农药、工业和家用化学品、表面活性剂、工业添加剂和溶剂等都可能是新污染物的来源。
“新污染物的发现必将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这是因为随着对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危害认识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现代化环境监测技术手段的不断发展,新污染物无论是种类还是风险关注值都会不断变化,新污染物治理则体现了国家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能力水平。”卜元卿说。
当前,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万事开头难。新污染物治理要聚焦重要内容、难点技术和堵点环节,通过打基础、建体系、强能力,建立新模式、新思路、新方式、新技术和新设备,逐步推动法律法规、管理体制、资源配置、人才队伍和科技支撑等方面的系统完善和持续提升。
为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卜元卿建议:一是加快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立法,完善化学物质和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制度,建立和完善新污染物有关重点行业产品标准、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技术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体系;二是加强新污染物基础科研工作,深入开展环境危害机理等研究,研发绿色替代品;三是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能力,大力支持与新污染物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培养多学科交叉的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人才团队;四是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组建国家监测网络,借鉴国际经验形成政府监测机构—科研院所—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组织体系,充分实现资源优化;五是加强新污染物与大气、土壤、水和固废等污染协同治理的模式创新,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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