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管理水平,将组织现场核查并抽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近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印发《陕西省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放射防护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1年的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放射防护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以督促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落实放射防护管理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规范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落实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三同时”以及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场所、辐射监测仪器和放射性核素等管理措施,进一步提升全省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放射防护管理水平,确保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放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和日常监测率均达到95%以上,个人剂量监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以及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根据安排,2023年9月—12月,各地要督促辖区内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对本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开展全面自查。2024年1月—4月,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卫生监督机构、疾控机构对辖区内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不少于20%比例进行抽查,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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