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2-05-17
■ 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基本稳定”以上水平县域比例达97.7%,高于全国3.3个百分点
■ 完成秦岭区域内10个水站的验收和92个省控、市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国—省—市联网传输
本报讯 (记者 申东昕)5月11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去年以来,我省切实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平,省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我省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有评价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自2012年起,生态环境部每年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上年度生态环境质量开展监测考核与评价。目前,我省共有7个市的43个县(区)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范围。按照生态环境部、财政部2021年通报结果,我省评价结果整体较好,达到有评价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其中生态环境质量“变好”的县域较上年明显增多,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基本稳定”以上水平县域比例达97.7%,高于全国3.3个百分点。
目前,全省已经在关中区域建成5个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网、8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组分站和3个激光雷达观测站,基本形成污染物组分及雷达组网;完成秦岭区域内10个水站的验收和92个省控、市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国—省—市联网传输工作,省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
今年,我省将新增312个省控点监测点位,包括电离辐射环境、电磁辐射环境两大监测内容,涉及空气、土壤、水体等多个监测介质。建成后,省控点监测点位将达到438个,每个市(区)点位数量平均增加2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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