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22-04-07
◆肖颖
日前,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以来环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据了解,2021年陕西省共审批项目环评3304个,涉及投资约4020.7亿元。共对16份环评文件涉及的16家建设单位、13家编制单位和15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13家编制单位和15名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对14个审批部门予以通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处长李强介绍,2021年以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局谋划环评管理,以提升环评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统筹推进,严格环境准入、优化环境管理和提升服务水平协同并重,为陕西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据悉,截至2021年11月底,陕西省12个市(区)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已全部由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发布,至此,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建立。
与此同时,省、市层面积极探索“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实践,并形成了一批应用案例。2021年共开展77个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与省级“三线一单”成果的先期比对分析,避免了决策投资风险。“三线一单”服务《陕西省秦岭水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规划》案例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二批“三线一单”应用案例。
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口
2021年,陕西省严格落实项目环评集体审查制度,在管控重大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同时,严格实施以新带老、区域削减等措施,有力推进全省环境质量改善。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去年共召开7次环评审查会,完成66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涉及投资约199.3亿元。对不符合政策及环评要求的7个项目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
同时,为了落实国家关于“两高”项目源头管控要求,建立了“十四五”期间在建、拟建和存量“两高”项目环评管理“三本”台账,完成70个涉及“两高”项目自查复核和审批评估。对全省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涉及“两高”行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进行调整,进一步严控环评审批关口,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环评文件质量是环评工作的生命线,为进一步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规范环评市场秩序,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副处长吕欣芸介绍,2021年,陕西省主要采取现场座谈与资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取20家环评单位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同时,每季度对各市、县审批的环评文件开展质量复核。2021年共抽取各市县环评文件252份进行技术复核,涉及190个环评编制单位。共对16份环评文件涉及的16家建设单位、13家编制单位和15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13家编制单位和15名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对14个审批部门予以通报。
积极探索将碳排放纳入环评管理
为适应“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陕西省主动参与国家多项试点,从不同层面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方法和路子。推动榆林市纳入国家“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城市;靖边经济技术开发区跻身国家第一批产业园区碳排放评价试点名单;陕西省也是西部唯一纳入国家煤化工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省份。目前,靖边园区已完成了碳排放评价方案规划。
同时,根据陕西省作为能源大省的实际,在国家明确的煤化工行业试点基础上,将煤电行业纳入试点行业,确定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神木神信热电有限公司一期等4个项目组织开展碳排放评价,目前4个项目包括碳评价内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初步完成了全省煤化工、煤电两个行业碳排放量数据摸底工作,预计今年6月将形成两个行业的碳排放量测算办法、碳排放水平评价标准等试点成果。
提升优化审批服务
在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基础上,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发挥全省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专班作用,统筹推进项目环评审批。成立全省新能源基地建设环评服务专班,积极推进能源绿色转型。畅通疫情防控、重大项目、能源电力保供、民生工程等项目环评的“绿色通道”。主动联系各市(区)和省级相关部门提供年度需要支持服务的重点项目环评需求,对涉及部、省级环评审批的57个项目经过梳理后纳入全省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台帐,专人负责,提前介入。修订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规程》,明确对重大项目提前进行指导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压缩评估、公示时间。目前,省级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平均压缩了一半以上。
先后制定煤炭、风力发电等五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点,印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妥善解决企业涉及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相关问题。编印“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政策60问答,在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刊播涉及环评信息400多条。新冠疫情期间,及时印发文件,明确对涉疫情防控项目继续执行环评告知承诺审批或豁免管理、优化环评审批程序和内容、实现环评审批“不接触”办理等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需求,为复工复产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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