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省监测站 发布时间:2021-10-28
按照全省生态方案要求,省监测站及时制定了监测工作计划,根据企业性质确定了监测项目及频次,并按照计划于2021年10月18日至22日赴榆林开展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工作。
监测人员对榆林市四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执法抽测,涵盖了涉气、涉水企业,监测项目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并对污水处理厂增加特征污染物总磷、六价铬、铅和镉。此外,省监测站及榆林市站针对废气开展了现场手工比对监测、针对废水及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比对监测。
由于新一轮疫情反弹,省监测站技术人员在保障监测工作如期进行的同时,严格遵守防疫制度,先后多次自行开展核酸检测,在疫情期间不添乱,确保了本次执法质控监测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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