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15
近日,省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环评文件技术复核的通知》(〔2021〕49号),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负责开展此项工作。
为适应当前环评制度改革要求,加强环评文件质量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环评制度的有效性和公信力。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文件质量的意见》(环环评〔2020〕48号)及《陕西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陕环办发〔2020〕87号)等要求,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采用靶向抽取、随机抽取方式,从2020年下半年全省市(区)、县(区)两级环评审批部门和行政审批局审批的环评报告中,抽取整理了80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接下来,调查评估中心将严格按照中心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技术复核管理办法,认真开展2020年下半年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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