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5月13日至7月2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生态环境部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0年8月20日,中央巡视组向生态环境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生态环境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韩正副总理对分管部门巡视整改工作的批示要求,切实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建设模范机关的重要契机,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关键抓手,作为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强保障,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格的纪律、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
部党组制定《中央第五轮巡视生态环境部党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巡视整改工作组织领导、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和有关要求。成立由部党组书记任组长的中央第五轮巡视生态环境部党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制定《生态环境部党组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其台账,包括4大类30个具体问题、63个问题表现、126项整改任务,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先后召开8次部党组会、5次领导小组会、17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早会、调度、报告、联络员、预警、简报等6项制度,全方位全过程推进整改。
(一)抓书记、书记抓,部党组切实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部党组深刻认识到,党组书记作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视整改负首责、负总责,落实党组书记巡视整改责任是落实部党组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的前提。部党组书记高度重视,自觉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中,始终站在研究、部署、推动巡视整改的最前列。召开6次专题会议,带领班子认真研究整改思路,深入部系统和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专题调研,对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作巡视整改动员,既做“指挥员”,统筹谋划,督促落实;又做“战斗员”,以身作则,冲锋在前,切实发挥巡视整改牵头抓总“火车头”作用。明确提出“依规依法”“精准作答”“务求实效”整改原则,要求整改方案及其台账务必做到“两精一实”,“两精”即精准,聚焦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提出整改任务,防止答非所问;精细,细抠各项整改任务之间的关联,避免内容交叉重叠,细抠整改任务与主要措施的关联,避免概念混淆重复;“一实”即确保任务要实,要有主要措施,便于检查、考核和评价。
(二)抓班子、班子抓,部领导班子成员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明确要求,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部党组深刻认识到,推动巡视整改绝不是党组书记一个人的“高音独唱”,而是领导班子成员的“齐声大合唱”。班子成员在巡视整改中,必须做到协调配合、分工协作。在巡视整改中,部党组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部领导班子在部党组领导下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部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累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102次、相关调研活动47次,抓紧抓早抓进度。通过部领导班子齐抓共管,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有部领导负责,都有牵头和配合单位推进,都明确有源可溯、有据可查的主要措施,确保整改工作不空、不虚、不偏。
(三)抓协同、协同抓,驻部纪检监察组切实落实巡视整改监督责任。部党组深刻认识到,自觉接受驻部纪检监察组的政治监督是保持正确整改方向、如期完成整改任务的重要保障,也是驻部纪检监察组深度参与部党组巡视整改的内在要求。部党组在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时反复听取驻部纪检监察组意见,集中整改期内每15天、集中整改期后每月书面通报整改情况,主动接受驻部纪检监察组的全方位监督。驻部纪检监察组与部党组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将督促整改落实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有力抓手,靠前监督、主动监督、全程监督。印发《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巡视整改监督的工作方案》,明确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确定监督总体思路、工作任务、有关要求。驻部纪检监察组抓住关键环节,先后4次对部党组整改方案提出67条意见建议,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以及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等严格把关。采取调研督导、蹲点督导等方式,到部系统26个部门和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整改任务进一步落地见效。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针对巡视整改标准、进度、质量多次提出监督意见,通过谈心谈话、工作沟通等方式,督促部党组书记和部领导班子成员增强巡视整改内生动力,并深入部属单位开展巡视整改调研座谈,面对面传导压实整改政治责任。
(四)抓系统、系统抓,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上下切实落实巡视整改共同责任。部党组深刻认识到,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有不少是涉及全系统和各领域的共性问题,必须以部系统为主、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协助共同推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2020年9月23日,召开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巡视整改落实动员视频会议,明确上下联动系统整改的具体思路和要求。所有机关部门和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定人定责定任务,均制定整改台账,落细落小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及时预警接近时限或进度偏慢的整改任务;编发简报78期,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同步督办部内2家专项巡视单位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激发狠抓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聚焦聚智聚合力,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细化措施、联动整改,自上而下,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勠力同心、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良好氛围。
二、效果导向,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到位
部党组坚持立行立改、集中整改、边督边改,截至2021年4月8日,部党组12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89项,其他整改任务有序推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改进工作,巡视整改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在整改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推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还有短板方面
1.针对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到位的问题。部党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头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最新重要论述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文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编制“建设美丽中国”长期规划,组织制订美丽中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和美丽中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意见,组织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加强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强化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要求。
2.针对推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还有短板的问题。一是加大碧水、净土保卫战工作力度。深入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累计完成15万个建制村环境整治,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联合有关部门督促地方按期完成滨海湿地和岸线整治修复目标任务。推动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完成攻坚目标。
二是部党组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在精准治污方面,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及长三角地区重点城市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按照问题、时间、区位、对象、措施五个精准,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以及2020年蓝天保卫战秋冬季监督帮扶工作。在科学治污方面,编制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方案和臭氧与细颗粒物复合污染协同防控科技攻关方案,推动建立大气光化学监测网,开展协同防控研究;加强湖泊富营养化监测与评价;加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立项管理;持续推进全国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编制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整合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与国家电网公司签署《电力大数据助力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战略合作协议》。在依法治污方面,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制修订长江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行非现场监管;健全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制订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相关指标和标准,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定期开展全国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加强生态监测评估与执法监督,完成长江经济带自然保护区2324个重点问题整改,对黄河流域20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管护成效评估。组织开展重点区域生态质量状况监测调查,构建生态质量指数监测指标评价体系。命名第四批35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87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导长江经济带和青海等12个省(市)发布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完成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线一单”技术审核,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设。
3.针对推进深化改革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推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完成“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优化调整。积极推动中央有关部门印发生态环境部权责清单,确保机构改革全面到位。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召开全国环评“放管服”工作推进视频会,动态更新国家、地方、利用外资层面重大项目“三本台账”。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严肃查处深圳湾环评抄袭问题并向社会公开。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建成上线环评技术服务咨询平台,进一步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总结推广地方明确省级驻市监测机构职责等方面经验,制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督促指导和调查研究,推动环保“垂改”落地。
4.针对生态环境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深入开展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持续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印发《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排查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提高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国家环境应急物资信息库和环境应急预案范例库,持续推广“南阳实践”经验,印发《突发水污染事件以空间换时间的应急处置技术方法》《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指南》《重特大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规程》,强化地方生态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监测能力,提高环境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部党组专题研究核安全工作,开展“推进核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年”活动,推进核安全“十四五”规划编制,制定完善核动力厂管理体系安全规定等,完善核与辐射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健全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整治行动,完成年度排查任务,发布新版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配套实施方案。
(二)在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有的领域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5.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部党组建立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度,修订部党组工作规则,建立部党组会通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机制,成立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部党组、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保障。2020年底前,部领导集中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落实情况。梳理分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需要问责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对新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一案双查”,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6.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驻部纪检监察组将解决政治监督手段不多、重点领域监督不够有力,一些问题线索处置不够及时问题作为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制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监督的工作办法(试行)》《驻部纪检监察组关于推进行政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贯通衔接的工作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驻部纪检监察组与部党组专题会商会,向部巡视办印发《关于加强部党组巡视工作的纪检监察建议》;定期组织碰头会,建立监督互动、信息互通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检查等生态环保领域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管理、跟踪督办机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指导机关纪委做好处级及以下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督促各部门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把日常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机关纪委开展纪检工作检查,修订机关纪委工作规则等文件,完善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加大问题线索查办力度,组织开展部属单位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增强各级纪检组织监督执纪能力。
7.针对有的领域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梳理廉政风险点,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开展部系统财经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应招未招、围标串标及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问题的审计力度。以原总工程师万本太干预设备采购和项目招投标,收受贿赂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为鉴专项教育,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实施的通知》,进一步提高生态环保资金管理使用水平。
8.针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生态环境政策评估工作指南(试行)》,建立重大生态环境政策制修订前综合影响评估机制,确保政策接地气、能见效。印发《关于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专项整治现场抽查情况的通报》,在2020年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前致函被督察对象,明确要求不得“一刀切”应付督察,进驻期间共公开曝光15起生态环保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的典型案例。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自下而上确定2020年清洁取暖改造户数,全力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相关城市气源电源供应保障情况监督帮扶。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指导各地自查,确保调整后的禁养区划定方案落实到位。在新一轮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秋冬季监督帮扶工作中,明确实施“双查”,既帮助地方和企业查找、解决涉气环境问题,又检查是否存在简单粗暴治理、“一律关停”行为。建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坚决纠正顶风违纪行为。
(三)在整改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方面
9.针对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的问题。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部党组自身建设。针对中央巡视指出问题,召开部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谈心谈话,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存在问题、分析思想根源、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应对复杂局面、顺应形势变化和破解难题的整体合力。
10.针对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制定《干部考察工作手册》。深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明确干部队伍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部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部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至少组织一次优秀干部推荐调研工作。修订《生态环境部干部培训管理办法》,着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研究机关部门职能与人员力量配备问题,制订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制定年度编外用人方案,进一步规范部机关编外用人管理。
11.针对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部党组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党建工作责任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每半年进行专题研究。修订机关党委工作规则,指导设分党组的新转隶单位成立机关党委,进一步加大对部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力度。大力加强基层党务干部培训,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举办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和部系统党组织书记、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班。开展“灯下黑”专项整治,解决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组织力不强等问题。
(四)在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12.针对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认真汲取上一轮中央巡视部党组整改经验教训,加强部党组对中央第五轮巡视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明确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健全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机制,推动中央巡视与部党组专项巡视同步监督、同步整改。重新梳理《生态环境部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任务清单》,补充形成检视问题清单,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并推动落实,除长期整改任务外,其余已全部完成。将黑龙江伊春鹿鸣矿业尾矿库等71座尾矿库纳入国家重点环境监管名单,推进审计指出问题等各类整改任务落实。
13.针对存在边改边犯的问题。印发《关于杜绝变相开展建设项目环评的通知》,推进注销个别单位下属环评服务公司。加快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市场化改革,并举一反三推进部属单位投资兴办企业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办企业行为。
三、持之以恒,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经过近8个月努力,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中央巡视紧扣部门职责使命,指出部党组存在阶段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需要标本兼治、长期整改。部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四个融入”的重要指示,对照“四个落实”监督重点,坚决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接受驻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既要加紧推动仍在进行的整改任务,做到不抓到底不松手、不改到位不收兵;又要抓好已完成整改任务的成果运用,适时组织“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更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加强综合分析,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以巡视整改新成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强化落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责任。部党组将进一步在深化理论学习、勤于思想改造、理论联系实际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笃信笃行学,带领和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核心要义、时代内涵、历史影响、世界意义,切实以理论上的清醒,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越是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越是面对困难和挑战,越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方向、保持定力、校准偏差、创新路径、寻求答案,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不懈奋斗者。
(二)进一步强化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政治责任。部党组将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管党治党意识,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照部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细化落地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主动接受、积极支持驻部纪检监察组履行政治监督责任,完善并严格执行《驻部纪检监察组与部党组四项协调机制(试行)》,提高机关纪委和部属单位纪检组织监督执纪能力。务实有效开展部党组巡视,坚持不懈整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对巡视整改中拖沓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进行严肃问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进一步强化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政治责任。部党组将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理解和把握其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全面贯彻《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领导班子成员政治能力训练和政治实践历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质量。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抓好”基本要求,注重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党的好干部标准,严格干部选拔和任用程序,确保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好用好。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四)进一步强化落实推进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政治责任。部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顺应污染防治攻坚战由“坚决打好”向“深入打好”的重大转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抓紧研究编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文件。深刻把握“十四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战略判断和战略安排带来的新形势新任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第一个全面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换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带来的新目标新要求,创新思路和方式,科学谋划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战略,抓紧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10-65645326;邮政信箱: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100006;电子邮箱:meezhgb@mee.gov.cn。
中共生态环境部党组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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