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监测处 发布时间:2020-11-17
为进一步客观、科学、有效评价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工作要求,我省近期开展了“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摸底监测工作。
本次摸底监测事关“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的确定,为确保监测数据质量,省厅组织编制了《“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摸底监测方案》,方案明确了监测范围、监测项目、监测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质量控制、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按照监测方案,全省初步确定了72个“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摸底监测的实施采取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为主,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协助,各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站)配合方式开展。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按照国家“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优化调整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对我省考核点位进行完善优化调整,确保“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能够客观、科学地反映全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为切实推动地下水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咨询电话
029-83596059
|
手机访问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