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省监测站 发布时间:2020-11-03
2020年10月下旬,我省关中、陕北地区出现大风、降温天气,局地伴有扬沙或浮尘,榆林市达到重度污染水平,延安市达到中度污染级别。除汉中、安康两市空气质量为良之外,其他城市空气质量也均以轻度污染为主。
为客观评估和反映我省大气污染治理成效,落实《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补充规定》(环办监测〔2016〕120号)的要求,按照沙尘过程影响扣除相关细则,省监测站组织技术人员对10月20日至10月23日的沙尘过程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将结果上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经总站专家审核,我省2020年10月共计8个国考城市受到了沙尘影响,其中,西安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受沙尘影响天数均为3天,宝鸡市、商洛市受沙尘影响天数均为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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