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吊桥水质自动监测站是渭河入黄河前的最后一个水质监测站点。杨小水每天都要往返于渭河与监测站数次,采取水样后,送至监测站检测。提到渭河入黄河水质的变化,杨小水说:“刚到监测站时,渭河水是酱油色的,还有臭味。近年来,渭河越来越清了,鱼虾也多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省环境保护工作聚焦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和农村污染治理、总量减排和环保体制改革等难点,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方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力促三秦大地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攻坚克难:“三大行动”向污染全面宣战
距离西乡县城中心仅两公里的鹿龄寺文化广场,如今成为了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可谁能想到,仅仅几年前,这里还是市民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先前,这里是当地两家最大的污染企业:西乡县精诚化工有限公司和西乡县水泥厂。为提升县域环境质量,县政府决定关停两家企业,并在原址上修建了休闲文化广场。
五年来,我省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统筹治理山水林田湖和大气,以系统思维、法治理念和科学之策实施一系列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举措,特别是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三大行动”的深入推进,三秦大地绿色版图加快扩大,青山绿水更多再现,蓝天白云越来越多。
迎难而上,大气污染治理持续加力。为全面改善关中城市群环境空气质量,省政府2013年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五年计划,并逐年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成为全国第一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以《铁腕治霾“1+9”行动方案》的出台为标志,雾霾治理成为我省环保工作的“头号工程”。
分类施策,水污染防治迈向深入。五年来,我省按照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原则,加快推进渭河、汉江、丹江、延河、无定河等重点流域的污染治理;扎实推进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方案;加快实施汉、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启动延河、无定河水污染治理工作。监测显示,2015年,渭河出省断面稳定保持Ⅳ类水质,提前一年并提高一个水质等级完成国家考核任务。2016年,渭河干流优于Ⅲ类断面比例同比上升4.9个百分点,长江流域38个断面水质稳定保持优良,延河、无定河水质保持稳定。
系统施治,土壤污染治理有序推进。制定《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西“土十条”),建立全省涉重金属污染企业清单,调整优化了排污量统计核算体系。据环保部考核,我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圆满完成并获评良好,在全国14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省份中,我省排名第5位。
力克短板: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现在政府建起了污水净化、垃圾填埋场和收集站,环境好多了。环境一好,来游玩的人也多了,腰包也鼓了。”大荔县朝邑镇紫阳村村民段振华感慨地说。
实现2020年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个陕西”建设迈上更高水平的奋斗目标,生态环境面临不少短板。为此,五年来,我省始终把生态环保工作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定位、思考和谋划推进,不断推进农村污染治理、总量减排和环保体制改革,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五年来,我省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突破口,全面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和环境质量改善,在全国农村环境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中,树立起了陕西样板。“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投入资金23.06亿元,在90个县区592个乡镇3951个村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受益人口600多万。2016年又投入资金5.35亿元,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734个,涉及67个县、973个村,受益人口148万,陕南三市28个县实现农村环境整治全覆盖。
突破创新,污染物总量减排挖潜增效。纳入国家“十二五”目标责任书的192个减排项目全部完成,二氧化硫、氨氮减排任务提前两年完成国家目标任务,单位GDP排放强度比2010年下降50%以上;在全省开展2015年1月1日前“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共清理整顿“双违”建设项目5840个。
强化环境质量监测,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143个并已全部实施第三方公司运维管理;13个市(区)全覆盖,并适时发布空气质量数据。深入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完成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
立足长远:环保体制机制日益完善
2016年10月14日,省环保督察巡查组进驻榆林,11月2日,因米脂县龙镇非法塑料颗粒加工污染环境问题,省环保督察巡查组就处置情况约谈了榆林市政府。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取缔关闭企业178家,停建停产整治381家,责令限期改正99家,立案处罚374家,罚款3958.633万元,约谈32人,问责48人,司法立案2件,拘留4人。
五年来,我省既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约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持之以恒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4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作了重要调整,生态环保指标分值由原来的12分增加到25分;《陕西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明确规定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让“环境保护不再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有了制度保障。
五年来,我省通过深化改革,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加快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实现环境监测网络全覆盖,加大环境保护考核权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落实生态补偿制度,积极落实重点区域生态环保要求,编制完成《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环保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要开阔眼界、着眼长远,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以系统化思维推进工作,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追赶超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省委书记娄勤俭在不同的场合多次要求。面向未来,我省将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五个扎实”要求,全方位推进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为陕西追赶超越不断筑牢生态环保屏障。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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