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21-11-16
本报记者杜宣逸北京报道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 1200-2021)(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这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中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内容的申请与核发工作的重要举措。
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首次在法律中明确提出“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要求。《技术规范》落实法律要求,明确了排污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基本情况填报要求、污染防控技术要求、环境管理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合规判定方法等,为排污单位工业固体废物填报申请信息、排污许可证审批部门审核许可要求提供指导。
《技术规范》的发布实施,将有力推动固定污染源实现多环境要素的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保障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工作有序实施,有机衔接现行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支撑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同时,促进落实企业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固体废物依证监管执法,提高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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