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21-08-25
本报讯 7月14日-15日,延安市作为陕西省首个完成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统一制服着装的地市,率先开展了着装队列队形训练活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身着新式制服集体亮相。
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司法厅印发的《陕西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服装标志证件配发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从组织领导、工作原则、配发范围、服装配发种类及标准、配发要求、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八个方面对执法服装、标志、证件的配发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安排。
《方案》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以“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为总体思路,以“不超范围、不超定额”为基本要求,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在2021年10月底前制式服装标志证件按要求、按规范配发到位。
为加强统筹,尽快推动陕西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服装标志证件制作配发工作,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了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任组长,厅法规与标准处、人事处、科技与财务处、生态环境执法局、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主要负责人及各市(区)生态环境局一名分管局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调度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标志配发工作,掌握全省执法证件配(换)发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制式服装胸牌号码与行政执法证件编号一致,实行“一人一证一号”;各市(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属地范围内制式服装标志的招标采购工作、执法证件的配(换)发工作。做好与本级财政、司法部门的协调对接,落实本级制式服装标志配发经费。审查制式服装标志配发范围,制定管理规定,明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做好配发领用、档案管理及废旧制式服装标志回收处置等工作。
《方案》明确规定,各市(区)生态环境局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明确机构、人员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按要求、按规范配发到位。同时规定,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各有关单位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超范围、超标准配发制式服装、标志、证件,不得擅自改变制式服装、标志式样,严禁擅自赠送、出租、出借制式服装标志证件。对不按规定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仪容仪表不严肃,屡犯不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新着装意味着新起点,统一着装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迈出的历史性一步,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将以崭新的面貌踏上新征程。
肖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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